心理咨询是一项专业的助人工作,为了确保咨询的有效性和对来访者的保护,遵循以下基本原则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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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性原则: 这是建立信任的基石。咨询师必须严格保守来访者在咨询中透露的信息,未经来访者明确同意,不得向任何人(包括学校老师、家长等)透露咨询内容。但存在法定的例外情况,咨询师需在咨询开始时向来访者说明这些例外,主要包括:来访者有明确的自杀或伤害他人的计划或行为;涉及虐待儿童、老人或残疾人的情况;以及法律要求提供信息的情况(如法院传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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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性原则: 心理咨询必须基于来访者自愿寻求帮助的基础之上。咨询师不能强迫任何人接受咨询。即使是由他人(如老师、家长)建议或转介而来,最终是否开始并持续咨询的决定权在于来访者本人。咨询师需要向来访者澄清这一点,并尊重其自主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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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中立原则: 咨询师应尊重来访者的价值观、生活方式、宗教信仰、文化背景等,不对其进行评判、批评或强加自己的价值观和道德标准。咨询师的角色是帮助来访者澄清自己的价值观和选择,而非替他们做决定或告诉他们“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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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胜任力原则: 咨询师只能在自身所受专业训练和能力的范围内提供服务。对于超出自身专业能力范围的问题(如严重的精神疾病、特定的法律问题等),咨询师有责任及时、妥善地将来访者转介给更合适的专业人士或机构(如精神科医生),并确保转介过程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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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限定原则: 为了保持咨询的专业性和纯粹性,避免可能的利益冲突和双重关系对咨询效果的影响,咨询师与来访者之间仅限于专业的咨访关系。这意味着咨询师不应与来访者建立咨询室之外的私人关系(如朋友、恋人、商业伙伴等),避免多重角色带来的复杂性和潜在伤害。同时,咨询通常有时间和地点上的明确约定(如每次50分钟,在咨询室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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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关注与尊重原则: 咨询师应以真诚、接纳、尊重、温暖的态度对待每一位来访者。相信来访者自身具有成长和发展的潜力和资源,即使在困境中,也能看到其积极面和努力。咨询师应关注来访者的优势和潜能,帮助他们建立自信和自我价值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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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人自助原则: 心理咨询的最终目标不是由咨询师直接解决来访者的所有问题,而是通过建立良好的咨访关系,运用专业的理论和技术,帮助来访者更好地理解自己、认识问题的根源、发掘自身的潜力和资源,学习应对问题的有效方法和技能,从而增强其心理调适能力和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实现自我成长和自我完善。简言之,是“授人以渔”而非“授人以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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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指导性原则(隐含): 虽然不总是单独列出,但这是价值中立和助人自助原则的自然延伸。咨询师通常不直接告诉来访者“你应该怎么做”,而是通过倾听、提问、澄清、反馈等方式,引导来访者自己探索问题、思考解决方案并做出决定,尊重来访者的自主性和决策权。
总结来说:
心理咨询是在保密、自愿、尊重、中立的前提下,由具备专业能力的咨询师,在限定的专业关系中,以积极关注的态度,通过助人自助的方式,帮助来访者解决心理困扰、促进个人成长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