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2025学年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的通知
各部、处(室)、中心(馆)、二级学院、书院: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规〔2021〕1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帮助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落实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政策,现就我校2024-2025学年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录取的广东省2024级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二、资助标准
按认定困难等级资助,最高不超过6000元/人
三、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缴纳第一学年学费且没有获得生源地政府学费资助的新生。特别是下列情况的学生:
(1)孤残学生或烈士子女,无经济来源,主要依靠亲友接济或自己勤工助学的;
(2)优抚对象子女,家庭经济收入低微的;
(3)原建档立卡、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和低收入家庭子女;
(4)其他有特殊情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注:同一时间段内,原则上不同时享受省财政设立的其他专项资助。另符合“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南粤扶残助学工程”“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条件的学生,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享受其中一项政策,不同时重复享受其他政策资助。
四、申请、评选程序
1.提前告知。各二级学院、书院通过线上、线下广泛开展宣传,组织好各班召开班级会议,由辅导员通过多种形式召开班会,敲门行动、一封信等确保每一位新生能了解到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新生资助政策,切实保证符合条件的每位学生能按时申请。
2.10月19日前,学生提出申请。符合学生主动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到辅导员处审核;
3.10月25日前,二级学院、书院评议选荐和审查公示。各二级学院、书院领导评议小组在对全班同学情况进行了解的基础上召开评议小组会议审核学生材料并提出受助名单,经二级学院、书院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在院内公示三天;
4.11月初,学校评审确定。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各二级学院、书院所报送材料,提出资助意见建议并报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审核。资助名单经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公示五个工作日。
5.学生工作部(处)向省报送评审结果,并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高校本专科资助子系统中审核提交结果;
五、报送材料要求
1.提交《广东省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签名纸质版加盖二级学院、书院公章。注:纸质版根据附件2名单序号排列并用铅笔标注在右上角
2.提交《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情况表》(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加盖二级学院、书院公章)。
附件1、2请于10月25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汇总提交至学生处周丽群老师OA。
七、其他要求
1.严格评审程序。请各二级学院、书院根据有关文件要求,严格规范评审程序,严格把握评审标准,在成长成才育人角度上确保公平公正公开评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
2.新生资助为一次性资助,获得新生资助的学生,纳入励志班管理,履行受助相关责任和义务。
咨询热线:周老师 0763-3918020,18926611543。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省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
2.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情况表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