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
追加名额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书院、部、处(室)、中心(馆):
根据教育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追加国家奖学金名额,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学校2023-2024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国家奖学金: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同一学年内,已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二、资助标准
国家奖学金:10000元/人;
按学年一次性发放,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
三、基本申请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评审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四、申请、评选程序
1.11月1日—11月4日,学生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申请的学生可于11月4日前向二级学院、书院提出申请。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按模板要求提交《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附件2);
2.11月5日—11月8日,二级学院、书院评选及公示。各二级学院、书院要根据学生成绩、综合表现等,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进行评议推荐,提出初步名单,开展二级学院、书院公开答辩竞选流程,评选结果院内公示三天。
3.11月11日—11月19日,学院审核及公示。学生工作部(处)对各二级学院、书院上报拟获奖学生材料严格审核后,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校长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结果并上报省教育厅。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报送材料要求
1.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电子版及盖章纸质版。内容包括二级学院、书院评审依据、评审程序、领导小组成员、评议小组成员、名额分配原则、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
2.《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附件1);
3.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附件2)。
以上文件夹以“二级学院、书院名称+国家奖学金”分别命名,并于11月8日下班前发送到周丽群老师OA。
六、名额分配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4
七、其他要求
1.按时完成评定工作。各二级学院、书院应按照分配的名额和时间安排组织开展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不得延误和超评、少评。
2.严格评审程序。请各二级学院、书院根据有关文件要求,严格规范评审程序,严格把握评审标准,在学习年限、学习成绩、突出表现等方面把好关,确保公平公正公开评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不准走过场、搞形式,要实事求是地充分发动学生参评。
3.规范填写申请材料。严格规范申请审批表填写,且“院(系)意见”内容不能雷同,“学校意见”一栏的内容统一填写。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
3.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分配表
4.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