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处(室)、中心(馆)、二级学院、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关于印发〈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的通知》(岭南职院〔2021〕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做好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现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学年已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一学年内,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资助标准
按困难等级资助金额2000-4000元不等,根据上级最新文件进行浮动调整。
三、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三、申请时间、评选程序
1.10月19日前,学生提出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到辅导员处审核。
2.10月25日前,二级院评议和审查公示。各二级院辅导员线上审批,并根据学生综合表现和家庭经济情况对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进行评议,提出初步资助名单,并在二级院内公示三天。
3.11月初,学校评审确定。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各二级学院、书院所报送材料,提出资助意见建议并报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审核。资助名单经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公示五个工作日。
4.学生工作部(处)向省报送评审结果,并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高校本专科资助子系统中审核提交结果。
5.省教育厅组织评审并批复资助学生名单。
四、报送材料要求
1.二级学院、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报告(电子版、纸质盖章版)。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名额分配、分档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
2.提交《2024-2025学年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名单》(附件1)电子版+纸质版加盖二级学院、书院公章。
以上材料于10月25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汇总提交至学生处周丽群老师OA。
五、其他要求
1.严格评审程序。请各二级学院、书院根据有关文件要求,严格规范评审程序,严格把握评审标准,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其他资助情况等方面把好关,确保已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便捷、及时申请,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处理。
2.各二级院按日程安排组织学生认真、及时地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不得延误和超评、少评。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各二级院抓紧时间完成这次评选工作。
3.省教育厅另有规定和操作要求,按省教育厅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届时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1.2024-2025学年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名单
2.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