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学生证件的管理,提高学生遵守校纪校规的自觉性,树立良好的大学生形象,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入学时由学生处统一发放学生证。学生证是证明学生身份的有效证件,同时也是学生假期享受火车票半价的优待证明。
二、学生必须于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前往所在二级学院(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办理学生证注册手续,未注册的学生证一律无效。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交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三、学生证上的乘车区间的火车站站名,由学生本人填写离家庭住址最近、最方便的一个火车站。车站一经确定后,无特殊情况,一律不能更改。
四、如果学生家庭住址迁移,提交新家庭住址所在派出所证明后,方可更改火车站站名。
五、学生证如有损毁、遗失等需要补办的,学生应及时通过学生服务信息管理平台提交补办申请(http://xsc.lnc.edu.cn/sys),经辅导员、二级学院(书院)及学生处审核通过后,学生于每周三(第一周——第十八周)提交工本费5元及本人一寸彩色照片一张到学生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