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的二次公示
岭南学工[2025] 76 号
各二级学院(书院):
《关于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的公示》(岭南学工〔2025〕74号)已于近期完成公示程序。公示期间,收到2名学生补充提交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材料。经学生工作部(处)复核,该2名学生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条件,认定等级均为“特别困难”。现对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拟认定名单(含本次补充认定学生)进行二次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6日至11月12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生工作部(处)反映,反映内容需实事求是并提供具体事实依据(附相关证明材料)。匿名异议、未署真实姓名或未提供有效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吕老师 0763-3918969
办公地址:清远校区11号楼108学生处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拟认定学生名单
学生处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