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名单二次公示的通知
岭南学工〔2025〕 75 号
各二级学院(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关于印发〈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的通知》(岭南职院〔2021〕4号)有关规定和要求,我校于2025年10月21日—10月28日进行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结果首次公示,公示期间接到反馈,经核实个别同学不符评审要求,现对名单进行二次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10月29日—11月4日,公示期间,如对以上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校学生工作部(处)反映,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具体真实,以便调查核实,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学生处:周老师0763-3918020
地址:清远校区11栋明德书院108室学生处办公室
邮箱:2182057300@qq.com
附件:2024—2025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名单
学生处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