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名单的公示
岭南学工[2025] 77 号
各二级学院(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及《关于组织申报2025-2026学年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工作的通知》(岭南职院学[2025]6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各二级学院(书院)评审小组初审并公示、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并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确定204名2025级学生为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对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现将拟资助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至11月19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生工作部(处)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具体事实材料,以便核实。匿名投诉、电话投诉或未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不予受理。
学生处:周老师0763-3918020
地址:清远校区11栋明德书院108室学生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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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5—2026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拟资助名单
学生处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