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的公示
岭南学工[2025]74号
各二级学院(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助〔2023〕2号)及《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等文件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年级民主评议、二级学院(书院)审核公示、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资格复核等程序,拟认定刘宇等1931名同学为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至10月31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生工作部(处)反映,反映内容需实事求是并提供具体事实依据(附相关证明材料)。匿名异议、未署真实姓名或未提供有效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吕老师 0763-3918969
办公地址:清远校区11号楼108学生处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拟认定学生名单
学生处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