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等荣誉称号拟授予学生名单的公示
各二级学院、书院: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3一2024学年优秀学生等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岭南职院学[2024]70号)相关要求,经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各二级学院、书院初审及公示,学生工作部(处)审核,拟授予以下同学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等荣誉称号,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谢仁宝等488名同学拟获得“优秀学生”称号;
张宇航等489名同学拟获得“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4日。
如对上述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校学生工作部(处)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实事求是,并提供具体事实材料,以便调查核实。不签署真实姓名,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和匿名电话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吕老师 0763-3918969
办公地址:清远校区勤政楼303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 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等荣誉称号拟授予学生名单
学生处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