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拟认定学生名单的二次公示
各二级学院、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助[2023]2号)和《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办法(修订)》等文件精神和规定,经学生个人申请,民主评议,二级学院、书院评审,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资格审核,并于10月11日开启公示。公示期间有5位同学对拟认定名单提出异议,经书院对材料进行复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讨论研究,对拟认定名单进行更正,现对更正后的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拟认定学生名单进行二次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7日-10月23日,如对上述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校学生工作部(处)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实事求是,并提供具体事实材料,以便调查核实。不签署真实姓名,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和匿名电话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吕老师 0763-3918969
办公地址:清远校区勤政楼303办公室
特此通知
学生处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