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名单的公示
各二级院: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和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粤教助2023-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按照《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要求,依据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经学生本人自愿申请,各班级评议小组评议,二级院审核及公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复核。现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初审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请联系辅导员查询。
1.在公示期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学生工作(部)处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需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须有具体事实。否则,一律不予受理。
2.公示时间:2023年10月9日—2023年10月13日
3.受理单位: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中心(勤政楼303)
4.联系人:吕老师 07633918969。
附件: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公示名单(注)
学生处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