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书院、部、处(室)、中心(馆)、后勤服务总公司(工程部):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19]25号)、《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做好2020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现结合实际情况,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国家助学金:全日制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标准
特殊困难:4000元/人,困难3300元/人,一般困难2300元/人浮动调整。
三、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时间安排
10月28日-11月4日,各书院确定申请名单,开展评审、公示;
11月5日,各书院向学生处报送材料;
11月6日-11月13日,学生处审核各书院所报送材料并公示;
11月14日17日,学生处向省教育厅报送材料,并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高校本专科资助子系统中审核提交结果。
四、申请、评选程序
1.学生提出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书院提出参与国家助学金申请,提交有关材料到辅导员处审核;
2.书院评议和审查公示。各书院要根据综合表现和家庭经济情况等,对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进行评议,提出初步资助名单,并在书院内公示三天;
3.书院评审确定。学生处对各书院确定为受助对象的学生材料严格审核后,报学院领导审批,并在院内进行公示五天。公示时间截止后无异议,报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终审;
4.学生处向省报送评审结果,并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高校本专科资助子系统中审核提交结果;
5.省教育厅组织评审并批复资助学生名单。
五、报送材料要求
1.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报告。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名额分配、分档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
2.《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表》(附件1,纸质版+电子版,纸质加盖书院公章)。
六、名额分配
详见附件2: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七、其他要求
(一)严格评审程序。请各书院根据有关文件要求,严格规范评审程序,严格把握评审标准,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其它资助情况等方面把好关,切实评选出困难的学生。
(二)各书院应按照分配的金额和日程安排组织学生认真、及时地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不得延误和超评、少评。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各书院抓紧时间完成这次评选工作。
附件:1.2020-2021学年度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初审名单表(XX书院)
2.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3.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