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结果的公示
各二级学院(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印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助〔2023〕2号)及《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等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年级评议小组评议、二级学院(书院)认定工作小组审核及公示、各二级学院(书院)交叉审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并通过广东省学生资助综合管理系统比对确认,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结果如下:新增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85人,其中对秋季学期已认定学生4人进行困难等级调整。现将春季学期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至5月29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生工作部(处)反映。反映内容应实事求是,并提供具体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匿名异议、未署真实姓名或未提供有效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梁老师 0763-3918969
办公地址:清远校区11号楼108学生处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拟认定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