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毕业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的公示
各二级院:
根据《关于开展2024届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的通知》(岭南职院学[2024]1号)文件要求,依据《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经个人申报、班级评议、二级院审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顺利完成综合素质测评评审工作。现将2023-2024学年毕业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5月15日。
在公示期间,如对附件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生工作部(处)反映,反映情况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学生工作部(处):0763-3918020
地址:清远校区勤政楼303办公室
附件:2021-2022学年度综合测评成绩请联系辅导员
学生处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