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拟推荐名单的公示
岭南学工[2023] 78号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印发〈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的通知》(岭南职院〔2021〕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经学生申请、各二级院初审和推荐、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中心复核,拟推荐黄锦锋等730位同学获得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
初选名单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4日—10月30日,公示期间,如对初选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校学生工作部(处)反应,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具体真实,以便调查核实,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学生处:周老师0763-3918020
地址:清远校区38号楼行政楼303办公室
邮箱:2182057300@qq.com
附件.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拟资助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