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名单的公示
岭南学工[2023]68号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23-2024学年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的通知》(岭南职院学[2023]4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经2023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各二级院初审、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中心审查,拟资助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受助学生共计134人(详见附件1)。
受助名单公示期为:2023年10月7日—10月11日,公示期间,如对初选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校学生工作部(处)反应,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具体真实,以便调查核实,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学生处:周老师0763-3918969
地址:清远校区38号楼行政楼303办公室
邮箱:2182057300@qq.com
附件: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受助学生名单
学生处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