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通知
岭南学工[2023]39号
各二级学院、各同学:
为进一步做好国家助学贷款的贷后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
2023年5月22日-6月30日
二、工作对象
国家助学贷款2023届毕业生
三、工作内容
(一)完成助学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组织贷款毕业生签署《贷款毕业确认表》及《还款承诺书》(附件3),请各二级学院汇总《还款承诺书》和《贷款毕业确认表》,于6月30日前将扫描电子版和纸质版交至学生工作部(处)刘婷老师处。(纸质版右上角按附件1名单注明序号)
(二)办理还款计划变更。为加强贷款毕业生沟通机制,学校建立2023届助学贷款咨询群,请各二级学院组织助学贷款毕业生于5月29日前加入QQ群:577107313,学生申请时备注个人信息为:姓名+班级。
(三)做好2023年高校助学贷款到期毕业生还款催缴工作。
(四)开展毕业生诚信教育系列活动。做好2023年诚信主题教育活动总结,各二级学院于6月10日前以二级院为单位将总结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工作部(处)刘婷老师OA。
学生处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