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岭南学工[2023] 16 号
各二级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政策规定,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通知如下: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基本政策
(一)助学贷款政策要点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办理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贷款期限按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最短6年确定。
利率按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30个基点(即LPR5Y-0.3%)执行;还本宽限期为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
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资助。
(二)助学贷款对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对象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为我校正式录取并入学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3.学生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三) 申请流程
1. 接到录取通知书的我校新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注册并按指引填写相关信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以下简称《申请表》),未经预申请的学生需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并个人承诺。
2. 首次贷款学生(含高校录取新生和高校在校学生)需携带申请表、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和身份证明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前往户籍所在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签订借款合同。 到校报到后出示回执验证码并提交辅导员。
3. 续贷。广东省已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远程续贷办理,续贷学生可自行选择远程续贷和现场办理两种模式。远程续贷办理流程:通过电脑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信息——提交续贷申请——学生核实个人信息一一选择办理模式(选择“线上签订合同”)一一合同信息确认——身份认证——确认提交——接收回执验证码——回执验证码提交学校。
4.回执录入: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入学后需及时上交《受理证明》,由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对学籍、学费、欠费等信息后进行系统系入。
5.贷款发放:录入回执后,学生贷款正式生效,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按程序将贷款拨付至学生贷款支付宝账户,再划扣到各学校学费账户,用于交纳学费和住宿费,剩余部分资金作为学生生活费,不得用于抵扣其他费用。
二、做好我校助学贷款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院要加强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新政策要点、申请流程、远程线上续贷办理等的宣传解读:要进一步丰富宣传素材和宣传形式,可以采取召开主题班会、悬挂条幅、制作展板、公众号宣传、制作宣传片等方式做好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办理流程和还款流程的宣传工作,提升宣传实效,充分利用招生宣传、暑期社会实践等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宣传。
(二)加大远程线上续贷办理的宣传力度,各二级院应在新生大规模收到录取通知书之前引导需要续贷的在校生尽快网上申请续贷,错开现场办理的高峰期,并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工作,培养学生良好的征信意识,如期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周老师,电话0763-3918020(正常上班时间),18926611543(假期时间);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咨询热线:95593。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附件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
学生处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