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2023学年优秀学生等荣誉称号拟授予学生名单的公示
岭南学工[2023] 95 号
各二级院: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2一2023学年优秀学生等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岭南职院学[2023]65号)相关要求,经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小组初审及公示、各二级院审核及公示、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中心复核,拟确定以下同学获得2022-2023学年优秀学生等荣誉称号,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李美玲等480名同学拟获得“优秀学生”称号;
盘文意等516名同学拟获得“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叶晓盈等26名同学拟获得“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称号。
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7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授予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校学生工作部(处)反映,反映情况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具体真实,以便调查核实,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 清远校区勤政楼303办公室。
联系方式:吕老师,0763-3918969。
特此通知。
附件:拟获得2022-2023学年优秀学生等荣誉称号学生名单
学生处
2023年12月25日